
证券日报网讯 7月31日,春秋电子发布公告称,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春 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95 元/股)的 130%(即 12.935 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春 23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发生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累计有 1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的情形,将触发“春 23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春 23 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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